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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通知范文

  当天气持续干燥,森林防火形势极就为严峻,如下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欢迎关注中国人才网!

  森林防火通知范文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区今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冬今春以来,受天气条件影响,全区森林火灾防控形势相对稳定,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出现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近期,多起一般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气温快速回升,风力逐渐加大,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提高,我区已进入森林火灾多发期。春耕生产已经启动,清明节即将到来,野外用火现象更加频繁,火患诱因不断增加,防控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种不利影响因素叠加,森林火灾发生机率进一步提高。坐落在我区的庆化公司和辽阳公墓是省、市关注的重点防火区域,周边仍存在部分防火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规定,每年2月至5月和10月至12月为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其中3月15日至5月15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投机心理和消极厌战情绪,立即进入紧张的临战状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森林火灾防控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预案

  森林防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通过各级政府主导推动、相关部门应急联动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范的综合能力,全面完成省、市提出的工作目标,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灾面积有明显下降,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各镇街要把森林防火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确定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森林火灾防控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覆盖所有林区基层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增加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同时要认真分析本地防火形势,立即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火灾源头管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防火宣传教育是一项有效的基础工作,要提前开展并贯穿于森林防火的全过程。民政部门要针对清明节的特点,将宣传阵地延伸到墓地周边,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方式,预防和减少因不文明祭祀活动引发的森林火灾。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对林区内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动取缔非法宗教活动,消除林区内部的火灾隐患。各镇街要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利网络、会议、标语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主题鲜明的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火灾防范常识和违法用火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标牌或悬挂条幅,并以适当方式组织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对违法用火案例曝光,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努力做到防火知识家喻户晓,防火意识深入人心,防火氛围日益浓厚。

  (三)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野外用火监管措施

  1、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设立防火检查站。各镇街要在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特别是重点林区人员活动频繁、火灾多发地段、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安排专人值班,强化对进山作业、垦荒、放牧以及外来流动人员的检查和控制,严禁进山人员携带火种。尤其要加强对祭祀中燃烧香烛、焚烧冥币、燃放鞭炮等民俗活动的管理,对公墓等祭祀集中区域要实行死看死守,努力杜绝不文明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二是加强野外巡查。在风大物燥的高火险天气,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发布预警预报,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防控级别。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各镇街和村(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林区进行拉网式巡查,消除监管盲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庆化公司等“敏感部位”周边更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与庆化公司内部森防机构的工作配合,协同做好火源监管。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各镇街和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的留守老人和儿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专题教育课程,提高重点人群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特殊人员摸底调查,落实监管责任人,严防此类人员引发森林火灾,避免造成意外伤亡事件。

  3、加强村屯、城区和企业防火安全。把居民区防火和森林防火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家火山火一起防”。各镇街和村(社区)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用火的教育宣传,组织村民(居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严防“火烧连营”。相关部门要着眼于安全监管的大局,做好重点企业的火灾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居民区、林区、重点企业周边开辟防火隔离带,避免一旦发生火灾后出现“家火进山”、“山火进村进城”和“火烧企业”的现象。

  (四)强化人员和物资保障,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1、落实人员保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辅警为基础,配齐装备,加强综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作为全区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力量。各镇街也要抓好本地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应对本地区的森林火灾。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2、落实物资及经费保障。各镇街至少要建立一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种用于扑火的机械、装备、工具等物资,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应急之需。森林防火经费要统筹考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支付,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努力保障资金需求和应急物资供应。

  (五)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及时有效扑救森林火灾

  1、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各级防火办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要全部开通,随时保持信息联络。各镇街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特别要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天气条件、交通路线等要素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般火情,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日报告、周统计、月汇总制度,重特大火灾随时上报。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所有信息必须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确认。需要对媒体发布的火情信息必须通过宣传部门的审核,并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严禁利用个人通讯工具发布火情信息。

  2、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各镇街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要做到边向上级报告边组织扑救,迅速组织各种机动力量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尽快扑灭明火。当火灾级别超过一般森林火灾时,要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要立即启动本级处置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按预案要求行使工作职能。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火情发展态势,适时启动区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序调动全区力量参与扑救,力争迅速歼灭火患,把损失降到最低。当火灾蔓延态势超出本级控制能力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明火扑灭后,火场清理和看守由各镇街负责,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各镇街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灾扑救,减少群众现场围观,避免出现人员的意外伤亡。

  3、严肃查处森林火灾事故。各镇街和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相关部门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要坚持从快从重从严的处理原则,有效打击纵火犯罪行为,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1、建立责任体系。各镇街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有协同责任和义务。各镇街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将监管范围内的每一个细节都要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建立全覆盖的权责一体化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加强工作督查。区防火办将会同监察局和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和部门在森林防火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森林火灾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行为进行行政问责,对失职、渎职等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区直部门也将对森林防火重点村(社区)实行一对一包保,督促指导具体工作,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3、强化部门联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助镇街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区应急办、区林业局: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突发情况。组织各基层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及时监控火情,反馈上报情况。

  区人武部: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紧急增援时,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力量和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及时参加扑救。

  文圣公安分局:做好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治安管理、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借火滋事及违法用火等行为,必要时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协助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

  区财政局:保证森林防火经费的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提供应急资金保障和物资供应。

  区民政局:做好坟地、墓地周边的防火管理。当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和救助时,负责对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区民宗局:加强对林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

  区卫计局:当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的支援、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区交通局、文圣交警大队:根据扑火工作需要,保证道路的畅通,组织足够的运输车辆,保障防火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火场。协助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维持重点防火区域的交通秩序。

  区经信局、安监局:做好林区周边企业的火灾防范及扑救工作,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故。

  区住建局:做好城区周边的森林火灾防范,对林区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等加强监管,避免引发火灾。

  区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和部门落实防火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区消防大队:做好城区和村屯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必要时援助森林火灾扑救。

  区辅警大队:接受区防火指挥部的调动,直接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按照承担的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预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森林防火通知范文二

  各村委会、镇辖单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目前,新一轮森林防火工作已经开始,各村要认真贯彻县森林消防会议精神,认清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性,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工作的有效机制,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10月29日县会议精神,请你们抓紧落实: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防火期工作的重点。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组长、联系村干部要逐层落实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包村到户(村到组的责任书、农户的承诺书、护林员的责任书等“三书”签订率100%)。各村书记、主任要把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具体分解到每个村干部、护林员,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防火格局。

  二、抓好火灾隐患整改

  做好火源排查工作,是防范和杜绝森林火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村对本村区域内的森林火灾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排查活动。排查工作要深入到各家各户、山头、地块,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一是要加大宣传,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明显标语和森林防火检查哨卡,严禁一切火种入山过林。各驻村书记、驻村干部组长、联系村干部和村主要领导要监督检查。一是对外出务工不在家的,要关注动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务必使所有农户都能签订防火责任书。二是要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各村要组织护林员队伍,深入林区,巡查野外用火,并建立“防火网格”。三是进一步严管野外火源,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坚决管住非生产性用火。要做到“见烟就罚,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的严格管理机制;要做到火患早发现、早排除,要做到盯死看牢,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四是要严防重要区域和重点人员,要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人群、重点农户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地段有人看、火源有人管。对痴、呆、傻、老、弱、疯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由其亲属或村委会承担监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书,实行一对一严格监管。五是要加强对林区内参与重点国家建设项目建设人员防火监督管理。针对我镇高速、高铁正在施工,人员复杂等因素存在,有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要做好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各项目部要务必保证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安全用火。

  三、进一步完善扑火应急预案

  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通讯畅通,同时及时修订、完善扑火应急预案,在组织指挥,扑救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做到预案切实可行。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和火灾,各村各单位必须立即启动预案,有关责任人行动要快,要靠前指挥,果断调集力量,实施重兵扑救,第一时间实现对火场绝对控制,在最短时间内安全灭火,并及时逐级上报、汇报火灾情况。(扑火应急预案在12月20日前上报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四、加大督查处置力度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各村、各单位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间,镇政府要不定期地对各村的值班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督查,以“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责令整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仍不按时整改的村委会将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每次扣1分,年度累计计算扣分数,对通报后不及时整改的工程项目部和辖下属单位将通知上级主管单位追究本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火灾单位承担一切扑火费用。对发生火警或火灾的村委会按杨委〔20xx〕17号和开森消指〔20xx〕11号文件处理。

  xx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