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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梅州市护士资格考试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6〕27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至8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 5月6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7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8日 第五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六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二、报考资格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确认及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5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确认,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确认。其他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确认。市医药科学研究所(梅江一路38号)受理市直单位报名材料的现场确认,各县(市、区)考生请将材料送至各县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单位及报名点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报名单位及报名点 报送时间 市直 2017年1月4日、5日 上午8:30 下午2:30 五华县 2017年1月9日 上午08:30 大埔县 上午10:30 蕉岭县 下午14:30 梅江区 下午16:00 兴宁县 2017年1月10日 上午08:30 丰顺县 上午10:30 平远县 下午14:30 梅县区 下午16:00   四、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确认。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按照《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出具(附件3)。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单位验印盖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一)自2017年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6日;
  (二)自2017年4月25日起,考点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四)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
  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下发成绩合格证明;
  (五)收费标准按粤发改价格函〔2016〕1037号执行。
  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
  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等 名学生(名单附后),于 年 月进入我校 专业学习,学制 年,属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中等/高等教育,将于 年 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毕业,本校能确保其在毕业前能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士临床实习。如未按规定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临床实习,导致通过考试后无法完成护士执业注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