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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时间:2021-04-15 07:01 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成绩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6年12月19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达到国家线及省线成绩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到从业资格证书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成绩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领证地点:

  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人员教育中心,0431-89865795;

  2、吉林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 (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 0432-62049068 ;

  3、四平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 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领证地点: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 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领证地点: 通化市财政局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888号)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 0436-3219892 ;

  8、延边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三楼308室(延吉市延龙路608号)0433-2876047;

  9、松原地区考生领证地点: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后楼104室(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 0438-5075053。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成绩合格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