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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编制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时,一般都会比较注意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协议书、保修书、安全承诺、履约保函等合同文件,而往往忽视了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内容,从而忽略了其合同文件的解释优先顺序,直至真的发生合同争议,才发现解释顺序太重要了。

  2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和承包人还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详细规定双方义务。例如:施工前的现场条件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部分:水、电接口;道·开通时间;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等。承包人承担的部分:钻空和勘探性开挖;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安全保护;交通、环卫、噪声的管理;转包和分包的情况;材料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部分:水、电接口;道·开通时间;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等。承包人承担的部分:钻空和勘探性开挖;邻近建的保管使用;完工清理等。还有双方共同承担的内容:双方风险损失;保险;专利;临时设施等。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建筑行业的行规认真编制。

  3工期延误应分清发包人原因的延误及责任,还是承包人的原因及责任。通用条款对工期延误条件已经在合同中规定,专用条款中还需载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天数和/或增加费用,并由发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逾期竣工的Υ约金计算。通用条款中注明支付Υ约金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4验收方法和标准验收执行国家标准和/或各行业部颁标准,应载明验收时段和方法。

  5质量、安全、环保、节能这是国家大环境的要求,应在合同中单独签订,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递交书面承诺。

  6计量与支付计量与支付是招标投标各方比较注意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方式密切相关,对投标人的报价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而且在专用条件中需提前约定的内容比较多。其中需注意:

  (1)价款是否调整?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数额(一般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比例)、抵扣方式;

  (3)按进度支付时的工程量确认;

  (4)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所占比例;

  (5)保修金的比例和支付时间、方式;

  (6)其他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确定的条件。

  竣工结算、最终结清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外,其他按照通用条款执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般都会问:工程款如何支付?从而了解工程建设资金情况,所以合同的这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

  7材料、设备的供应房企负责供应的材料、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以及材料差价、供货时间、供货方式、送达地点等,并约定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验收,分清责任。

  其中,建设方供料、供材、供设备应做表格附在合同专用条款后面,表述清楚。如设备由建设方提供,其安装工作责任就要明确,安装工作由谁来做,总包服务费如何计入等。

  8Υ约索赔Υ约索赔应包括: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造成工程拆除;缺陷修复;发包人工程款的延误支付;双方原因造成的Υ约终止或而后复工造成的费用等。Υ约索赔应分清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责任,不能只规定承包人而免去发包人的责任。赔付条款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具体额度、扣除方式和顺延工期天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