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辞职信 > 通知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2016

时间:2021-09-24 07:00 通知

  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序发展的这个角度来讲,财政部在近期推出的这些规范性文件,从各个方面来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很有必要。

  近期,财政部连续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个重头文件,用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温来成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进PPP项目落实进入了关键时期,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印发,将有助于规范财政部门履职行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

  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更加细化、规范化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都在最近发布了有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一些细节性的文件。特别是在文件里,对于下一步如何推进PPP工作,提出了各自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财政部明确一些项目,不能作为PPP项目来推进,强调PPP项目不能够包装,要通过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的论证。

  温来成表示,就PPP项目本身而言是比较复杂的,现阶段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资本方,都要做好扎实的前期工作,不应盲目地追求落地率。“通过分析财政部发布的第二批示范性项目来看,PPP项目落地的周期一般都在一年半左右,这是一个比较正常的周期。但有些项目将会进行二三十年,如果事前论证不足,急急忙忙开工建设,就会给这个项目今后的发展带来很大隐患。”

  因此,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序发展的这个角度来讲,财政部在近期推出的这些规范性文件,从各个方面来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很有必要。

  在财政部10月21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些规定与以往有所不同,例如:增加了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然后提请政府进行相关论证;把原来工作流程从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变为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调整实施方案等等,这些细小的变动将会对我国的PPP项目财政管理有何影响?

  温来成认为,这些变化是考虑到国务院初步划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之间不同分工的背景下,财政部在原来发布的一些政策基础上,对一些流程上的问题进行了细化。例如,要求社会资本方要提供初步设计方案等。这表明,财政部门对他所管辖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出了相应的、具体的要求。这些具体的办法,对于防范PPP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加强规范化的管理、保证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他表示,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中,其中提到对一些没有通过的项目进行补偿等规定,在国际上也有这种类似的一些惯例。而且,在PPP项目竞标、管理等过程中,企业也有劳动,也有付出。对于一些没有中标的企业,应该适当的进行一些补偿,这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总体而言,这些规定表明了财政部对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的进一步细化、规范化。

  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体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平等

  日前,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发布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4期季报。根据该平台统计,截至2016年9月末,财政部两批示范项目232个,总投资额7866.3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28个,总投资额3456亿元,落地率达58.2%。与6月末相比,第一批示范项目落地率没有变化,第二批示范项目落地呈加速趋势。温来成表示,从财政部已经发布的这几期示范项目来看,PPP项目推进情况较好,这有益于调节我国经济结构,保持经济增长。

  同时与6月末相比,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新增项目分别为203个、471个、512个,新增投资额分别为1.07万亿元、1692亿元、6254亿元。政府付费类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的比重比6月末增加3个百分点,结合6月末该比重比3月末略有提高,可见,需要政府付费和政府补贴的项目比重正逐渐提高。温来成表示,结合近期内财政部印发的一系列关于PPP项目的财政管理办法来看,表明政府对PPP项目的管理政策更加注重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平等参与,这些数据就佐证了这一点。

  有媒体评论近期财政部下发的有关PPP项目的财政管理办法,认为其体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平等。温来成也支持这一观点。他分析道,财政部在涉及PPP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中,一般都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签订的PPP合同,从性质上来讲是民事合同,民事合同就表明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符合PPP项目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种机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应当进行平等合作,而不应该如一些人所主张的那样,例如,将特许经营项目签订为行政合同。

  尽管现在部分人对PPP项目合同的签订,具体是按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有不同的看法。但他表示,财政部所有的文件,从一开始到现在基本上都规定合同的签订按民事合同来处理。对于特许经营的条款,可以有排他性,但财政部把这个合同的定性,仍然定为民事合同。这更好地体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两方是平等的地位,也使PPP项目更好地开展。

  温来成表示,从现在落实比较成功的一些PPP项目工作经验来看,政府与社会资本两者地位平等非常重要。如果说政府居高临下,对于承诺的合同条款不能够兑现,那么这种项目在实际建设运营过程中会有问题。而公私双方能够平等,以诚相见,这就能够体现PPP项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这个原则,而且会使公共基础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成绩。

办法最新解读相关文章:

1.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最新解读2016

2.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最新解读2016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2016

4.深圳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最新解读2016

5.2016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6.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最新解读

7.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最新解读2016

8.石河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2016

9.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10.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

11.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12.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13.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最新解读

14.2016宿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15.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1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最新解读

17.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最新解读

19.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2016

20.2016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最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