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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尔摩斯包青天

 

  几百年来,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包拯是一个非常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是清官的杰出代表,是一个断明了很多冤案错案的出色的断案高人,人们习惯称他为“包公”或者“包青天”。现存的元代公案戏有18种,包拯一人就占了11种;明代北京永顺堂刊印的说唱词话有13种,反映包拯破案的也有8种。铡美案、狸猫换太子等等,正是戏曲小说的这般大肆渲染,才使包拯从一个尽职尽责的封建清官变成了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破案能手。

  历史上的包公,其实远非传说中的那样神奇,只是他为百姓办实事,所以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拥护。

  民间传闻,北宋名臣包拯手中的权力非常大,“三口铜铡”上管君、下管臣,牛得不得了。其实,历史上根本就没这回事儿。首先,他当官没有传说的那么牛;其次,他手中的行政权力也极其有限。

  包拯在民间被尊称为“包公”或者“包青天”,是执法如山、为民做主的班头,位极人臣、执掌权衡活判官,据说皇帝曾钦赐给他龙、虎、狗三口铜铡刀——上管君王不正,下管朝臣不忠;老百姓就更甭提了,清除几个市井无赖还用得着开封府费事吗?单说大人物吧,死在包拯铡刀底下的有当朝国舅、东床驸马以及数不尽的贪官污吏,还有自己的亲侄子……戏曲里的黑脸包公总像戴着一副大墨镜,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可使皇家低头的权力,自然能让老百姓产生深深的敬畏。也就是说,包公在文化上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他在正史中的实际作用。毕竟,他让水深火热的中国老百姓,模迷糊糊地看到了一点虚无缥缈的生存希望。

  给皇帝找个活爸爸,搞“姜太公在此,诸神让位”,这是中国民间的一大恶作剧。老百姓有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总想自己说了算;可怜,出门怕外人,在家怕老婆,一辈子也碰不上个发号施令的机会,于是,清官就成了水深火热的精神寄托。那是中国人以特权取代特权的童话,也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治梦”。他们的意志一经盖上“开封府”的官印,立刻就骑在了朝廷的脖子上,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也要跟着喏喏连声、点头哈腰;否则,开铡!老百姓供奉包青天,犹如睁眼瞎盼望黎明,即使包拯借尸还魂了,也没有平常人什么事儿——毕竟,他是皇上的人。

  《宋史》中的包拯并非天天端坐在开封南衙,抬着铡刀,跟别人过不去,他的功名也是一寸一寸熬上来的。很难想象,皇帝会愚蠢到为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加一个“紧箍咒”,被外人看管着。尤其赵宋,“不经过流血而诞生的政权”,文臣武将长时间地掌握一种权利,都难逃被猜忌、被掩杀的厄运。作为一名没有政治背景,单靠进士出身熬上来的普通官吏,他的相翅蟒袍、三口铜铡都是民间神化的道具。正史对他的评语既不算吝啬,也不算慷慨;只勾勒了一个正面角色的粗略轮廓: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这点儿有限的权力未免令人失望,然而,的确仅此而已。其实,《宋史》也是二道贩子,汴梁城里的街谈巷议当然也属于对清官早期的神化过程,包拯惟一能摆到桌面的事实只有一件:开门办公——打官司的老百姓能“径造庭下”,同断狱官吏对话,这在等级森严的旧制约束下,已经是天大的恩典了。

  说包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都怵头,凭什么?铡国舅、宰驸马、打龙袍、砸銮架吗?当然不是,历史不承认民间附会的部分,尽管改造后的故事极富人格魅力和戏剧性。《续资治通鉴·宋记》讲到了包拯最露脸的几件大事,虽说牵涉权贵,但终究没闹到铡刀见红的份儿上。第一件,搞水利规划,拆除势族违章建筑;第二件,拿两任“三司使”开刀,由于他的弹劾,这些同僚被弄得丢官罢职、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