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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时间:2020-12-17 17:02 培训充电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知识,欢迎阅读参考。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范围共有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b)必须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和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规定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培训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项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

  2、对上岗、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60学时,培训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等方式。

  3、公司也应根据项目施工的不同时期和特点对所属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和操作水平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培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专项培训:

  a) 同一特种工种人员较多,安全意识较差;

  b) 某特种工种的操作水平明显不能满足项目的操作要求;

  c) 重大吊装等施工之前;

  d) 采用了新的施工操作手段,如新型工具或机械引进、新型探伤设备使用等;

  e) 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发生了安全事故或其他项目发生了同工种作业的教训事故;

  f) 根据施工特点其他的特种工种专项培训。

  监督管理

  1、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做好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施工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进行作业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班组新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在考核、取证前,严禁独立作业;

  4、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按照国家相应管理规定所要求的时间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特种作业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