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涨了100元。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2016年深圳没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按2015年的执行:上述两项标准分别为2030元/月、18.5元/小时。
有专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因为最低工资标准还与社保缴费基数等有关,对部分小微企业来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将加大其人力成本。近年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一般处于前列,但不是全国最高。
此次调整并非马上实施,而是于6月1日起实施。通知称,这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并发出明确信号,便于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吸引更多劳动者来深就业。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质量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根据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及《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资范畴
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以下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深圳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的最低工资制度从1992年起开始设立,以下是深圳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规定。
深圳市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894元;
深圳市2009年度最低工资为1100元。
深圳市2010年度最低工资为1100元
深圳市2011年度最低工资为1320元
深圳市2012年度最低工资为1500元
深圳市2013年度最低工资为1600元
深圳市2014年度最低工资为1808元
深圳市2015年度最低工资为2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