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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之诚实守信事迹材料

  导语:“好人好事”是道德范围的事情,好的道德行为需要社会的提倡和发扬光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好人好事事迹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好人好事之诚实守信事迹材料一

  2008年8月中专毕业后,王显琼一直在外务工,每月也有3000多元收入。但在 2014年1月春节,由于原村文书年龄大生病辞去工作,村支两委经认真研究,认为王显琼能胜任村文书工作,只是作为村干部,需要奉献精神,报酬少,事务多,不知她乐意干否。经村支两委三次上门做工作,她终于答应来协助村两委工作,并一起做父母的思想工作。“人生不只是为了钱,还应有所追求,组织与村民相信,就干”,父母看其态度坚决,也只能答应。就这样,“一诺千金”,王显琼立即投入到村务工作中。

  由于工作安排,2014年普查60岁老人及残疾人工作,少不了要上门与村内老年人打交道,王显琼都要逐户深入老年人家中家访。在完成调查工作同时,热心为老年人服务30多次。她对村内重残人员及80至90岁的老年人情况掌握得特别清楚,家长里短,有什么困难,需要什么帮助都牢记在心里。她始终坚信,“诚信是开启心灵之门的钥匙”。正是因为她的诚实守信,取得了村民的信任,大家有什么困难都愿意和她说,有什么想法都愿意和她谈。村里很多老人,由于子女事务忙或不在身边,需要办养老保险生存认证,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到镇上办理,她都主动到镇上为他们办理;有的村民到镇上缴电费,办理其它事务,也都请她帮忙,一个来回10多元车费,村民要给她,她从来不收,只说,“这是应该的,我如不在村里干事,帮不到你们忙,你们也不会找我。”虽是实话,但在群众眼里,却是她“一诺千金”的真实体现。

  从事村务工作以来,王显琼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诚为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在上级组织安排下,一年多来,她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全履盖试点工作。一方面,她积极配合村里建立了各种档案,为能更好开展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在摸清村情村况的基础上,她不仅抓好值班服务工作,还在下班后多次上门对村民送服务或对村民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完善工作制度,组建村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村内公益事业,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村民开展服务工作,让村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村委文书工作琐碎繁杂,平时少不了加班加点,无论工作多重,无论家庭多忙,王显琼对待本职工作都是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没有半句怨言,总是按时按点,很好地完成任务。80岁的老“抗美援朝”退伍军人王导言,又是五保户,她常常按时看望。2014年6月的一个傍晚,老人突然感冒,和人交流已十分困难,眼看天色已黑,他显得十分焦急。王显琼在安慰老人的同时,联系村支书王显兴开车一道送老人到医院医治,看到老人转危为安,她脸上露出了动人的微笑。直到将老人送回家中,打来热水让其洗簌休息、为他沏上热茶,才回家照看还不到1岁的孩子。

  作为一名村基层干部,王显琼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着诚实守信的人生准则,正是她待人诚恳、守信的为人准则,赢得了镇领导和村民的一致好评,在2014年度镇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村干部。

  好人好事之诚实守信事迹材料二

  白发人送黑发人,又经历了一场大病,刚过花甲之年的温泉镇栾家店村民于思成,在2015年经历了一连串的打击。虽然历经苦难,但这位坚强的胶东汉子依旧不忘初心,待人和善,乐于助人,诚信经营。“日子再苦再难,也要坚守做人本分。”于思成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住院5年 他穷尽所能为儿治病

  2010年,于思成年仅24岁的儿子在成亲后不久被查出了直肠癌晚期,先后住院36次,直到2015年10月29日去世,期间花费近60万元,尽管大病医疗保险为其报销了80%,但剩余的十多万元对于在外打工的于思成来说,依旧压力不小。

  儿子生病的5年里,他一边照料浑身插管,无法下床的儿子,一边在外打工赚钱,经常医院、工厂两头跑。为了攒钱给儿子治病,他不仅在外打工,还承包了村里近9亩地,两口子靠勤劳挣钱,日子过得很是艰苦。儿子的病情好的时候,他就把儿子接回家,老两口轮流24小时伺候,一旦病情恶化就立即送往医院,老两口轮流在医院照料。

  更为不幸的是,2013年2月份,在儿子住院期间,于思成也被检查出患有早期直肠癌,因为发现得早,在做完切除手术之后,没过多久就出院。由于身体虚弱无法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于思成辞掉了原来的工作,在村南自家的山地上建了一个养鸡场,专门散养跑山鸡,靠卖鸡和鸡蛋赚钱。

  诚信做人 他的跑山鸡大受欢迎

  1月15日,记者在栾家店村委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于思成家住的地方,也是他养鸡的地方。他的养鸡场坐落在村南外面的山脚下,这里三面环山,依靠天然的斜坡,于思成用网、木板和砖头围成了一个露天的养鸡场,里面散养了许多跑山鸡,另外还有一些鸭子和鹅。养鸡场里有两间小房子,这里是他为了养鸡专门修建的,平时他就住在这里。

  当天上午,于思成正在养鸡场的小房子外剁菜。于思成说,养鸡场规模最大的时候有300多只鸡,每天光剁菜就是一个不小的体力活。“玉米、麦子芙、菜叶、花生饼都是跑山鸡爱吃的,一天能吃好几十斤。”于思成说,而养殖鸡只需要喂现成的饲料就可以,所以养跑山鸡的工作量会非常大。

  不仅工作量大,自然放养的鸡在鸡蛋产量上也会比养殖鸡低很多,通常情况下,一只养殖鸡一天可以产一枚鸡蛋,而跑山鸡两天才会产一枚鸡蛋。再加上养殖鸡的成长速度快,来钱快,使得很多人都用饲料来养鸡,甚至出现了打着跑山鸡旗号,偷偷喂饲料的情况。

  于思成说,因为他常年养鸡,经常会遇到上门推鸡销饲料的人,他都会拒绝,起初的时候,卖饲料的人被决绝了还会再来推销,但过了半年之后,见他油盐不进也就放弃了。

  “是什么就是什么,咱不能糊弄人。”于思成说。“虽然老于家的鸡长得慢,鸡蛋产的不多,但品质绝对信得过。”村里人给了于思成最大的信任,也成为他最大的客户。

  久而久之,老于家的跑山鸡和鸡蛋好的名声逐渐被更多的人知晓,大家都争相上门购买,最近有个大客户一次性要了近百只鸡,供不应求的情况时有发生。“年前养鸡场里鸡不多了,等过完年暖和一些的时候,我再去上一批鸡苗养起来。”于思成说。

  栾家店村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于思成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在村里人缘很好,街坊邻居有个事,他都乐意帮忙。近期,村委正在忙着搬迁,他又来帮忙干活。因为诚信经营,于思成成为村里善行义举四德榜的上榜人物,他被促民推举为“诚实守信个人品德”的优秀典型。

  好人好事之诚实守信事迹材料三

  马--,男,42岁,汉族,哈溪镇哈溪社区阳光综合超市负责人。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在党和政府的富民政策的感召下,选择了个体经营的职业,他从1997年开始到哈溪供销社工作,为供销社合同工,从事农资销售和农产品收购服务,曾四次获得先进个人奖。

  后来供销社承包经营,他毫不犹豫地承包下来,开始从事个体经营,经营个体商店。在近二十年的艰难曲折的奋斗中,他坚持以德为先、诚信经营,恪守商业道德,文明经商,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以信誉求生存,靠质量求发展

  在从事个体经营的二十年里,马--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质量为标,以礼待人,不以坑害消费者获得利益。从事个体经营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本着诚信的原则和严谨的态度做人做事。

  在经营之初,刚刚起步的他一无资金、二无经验、三无场地,他走进了工商所的大门向工商人员求教,在工商人员的真诚帮助下,开起了个体杂货商店,为了在经营中站稳脚,始终坚持诚信为本,顾客就是亲人,信誉就是生命。他带头与工商所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了严格的商品检验及销售台帐制度,对所有商品的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包括索证索票,了解供应商企业资质及信誉情况等,自己亲自验货、收货,每货必查,每查必清,决不允许一件问题商品进入店中。

  同时将所有商品的信息,如商品的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汇录入进销售台帐,使每件商品都有据可查,从根本上避免了过期劣质商品的流入。所有商品明码标价、薄利多销,让利于消费者,受益于消费者。

  他在经营中做到了“讲诚信、讲道德、懂礼貌”,始终注意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时刻树立“德为先、诚为本、一点一滴铸就诚信”的服务理念。以诚信、求实、创新、进取的经营方式,真诚对待每一位顾客,保证消费者放心购物。

  时刻把信誉和顾客的满意作为商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他始终坚持从细微之处入手,着重体现一个“诚”字,在经营过程中讲究诚实守信,体现货真价实。在受理顾客投诉问题上,对顾客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给予解决,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始终信奉“文明经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

  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就曾发生过多起顾客将手机、钱物等贵重物品遗失,被他拾到后归还给失主的好人好事,受到顾客的表扬,体现了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他在经营过程中,注重提高自己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规范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加大自己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尽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另外,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参加了工商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对自己职业道德素质的不断打造,“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已成为他超市的经营理念,“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则是他的服务宗旨。

  他以质量求生存,价廉创优势,以诚实待客,热心服务,按时纳税,遵纪守法的做法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被当地群众誉为信得过的个体户。经营规模也越做越大,经营场所由原来几平方米的小平房已扩建为140多平方米的超市,商品经营种类由原来的仅烟酒副食等十几类商品,增加到五十多个种类,经营方式由原来单一的零售发展为批零兼营。

  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有国才有家,他深深体会到,没有党的好政策,没有组织的支持,群众的帮助,致富是很困难的。多年来他始终没有忘记“大户帮小户,富户帮穷户”走共同富裕之路的号召,扶贫帮困、助人为乐、宽厚待人,做人处事之准则,遵循“鱼在水中游、人在人中活”的道理,富帮穷,为人道德之理。

  他永远忘不了,在十几年的风雨经营中,是周围朋友帮他渡过了无数难关,深有感受。多年来他始终默默地用实际行动帮助他人、回报社会。2014年他为古城村桌子台白血病患儿捐款1000多元,2016年为特困单身母亲周金莲捐赠价值1200多元的婴儿奶粉一箱,先后帮助20多名无业人员就业……这种事例数不胜数。慢慢的他成了行业圈内的领头人,超市的效益也越来越好。

  对超市营业员的管理上,马--注重一个“情”字,强调“以人为本”,做到人性化的管理。在对他们严格要求的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每月对家庭困难的营业员补助200—300元,在员工的聘用上,首先优先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和家庭贫困人员,减轻社会面临的就业压力,积极回报社会。

  马--在经营中大力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在效益增加的同时,没有忘记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们。在抗洪救灾,抗震救灾,为希望工程捐款等公益活动中,他都慷慨解囊,献上自己的一颗爱心。

  截至目前,他已累计向社会捐款近万元,此外,他还坚持学习党的各项政策和有关法规,要求自己爱国敬业、守法经营、乐于奉献,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坚持照章纳税,在免税之前他向国家上缴各种税费 5万余元,做到了致富不忘国家,富了不忘人民,富不忘回报社会。

  通过不懈地努力,自2010年以来,马--先后获得全国、全省、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店”荣誉称号,2015年获中国婴幼儿安全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婴幼儿安全自律经营示范点”称号,阳光综合超市已成为哈溪镇个体行业的领军大户,诚信创业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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