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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1月1日起施行。为了推进该条例在我县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在张建平副主任的带领下,于7月上旬对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工作主要是:听取县科技局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财政、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并深入仙药、车头制药、百纳橡塑等企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科技部门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把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长。目前,我县共有11家企业通过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生物和新医药领域企业10家,新材料领域企业1家。规模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33.4亿元,占规模上工业总产值41.2%,同比增长11.3%,是全县工业增速的1.14倍。高新技术产业中医药化工行业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达到96%以上。今年2月份,“国家火炬计划浙江仙居甾体药物特色产业基地”正式由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成立,这是我县第一个国字号产业基地,也是台州市第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二)政策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仙政发[]143号)、《仙居县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仙居县县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在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中,将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列入重点支持范围,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申请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工作。不断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县本级财政支出达到105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到15%,优惠额度达到2113万元,为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优化服务的措施不断强化。县政府通过宣传《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科技进步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信息,开展政策咨询,聘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各类项目、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方面提供服务。针对我县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自主创新能力比较薄弱的实际,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大技术和人才引进力度。高度重视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的支持,近三年来争取科技项目累计达189项,为企业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达3330多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对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思想意识还存在偏差,在如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布局等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过程中存在部门政策相互抵触的现象。部分企业对高新技术的认识比较肤浅,重视程度不够,急功近利,真正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成长性等特征的企业屈指可数。

  (二)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县区位优势不明显,在人才引进上虽然有所突破,但还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进后又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由于缺乏开发人员,新产品研发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比如在我县已经认定的11家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只有4家,其余7家都是通过购买专利的方式实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上我县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薄弱,企业的技术难题需要寻求上海、北京等高校的帮助解决,增加了企业的高昂成本,在实施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更是无能为力。

  (三)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科技经费需要进一步增加。,我县科技项目经费名义上为1050万元,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51亿元的1%,达不到科技进步县考核指标1.3%的要求。其中还包含了技改、天网科技强警等支出,真正用于科技项目的经费只有516万元。科技项目经费预算1050万元,真正用于科技项目的经费只有364.5万元,保障水平的低下削弱了科技项目经费的引导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思想认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县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产业对于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的重要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制定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和长远规划,全面优化发展布局。要加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联系,做到各负其责,配合有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进一步破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素制约。县政府要加强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联合创新高新技术领域的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服务平台。要加快推进仙居县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园区对大项目、好项目的承载能力,注重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以及环保节能产业,注重用高新技术来发展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科技人才是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县政府要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增加对高新技术人才的资金投入,坚持发挥企业育才、引才、用才的主体作用,研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使人才引进与配套建设相互跟进,不断完善和落实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同时,要着力解决经济开发区内银行、餐饮、超市、邮政、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到位的问题,在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保障。

  (三)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要不断完善我县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的作用,重点关注和扶持成长性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扶持、财政支持、空间拓展、融资搭桥等服务措施和服务力度上予以重点倾斜,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发展思路,不断扩大我县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壮大发展型高新技术企业梯队。要改变重前期认证、轻后期管理的做法,完善政策,加强协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要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公共社会服务职能,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问题,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投入、使用、监管的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后评估工作,加强对科技经费投向的整合和监管,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对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性科技经费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科技项目经费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