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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9-12-01 07:01 社保

  市民刘先生:我在前单位已经离职,现买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近日,我到缴存管理部门询问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他们让我和原公司联系,可是原公司拒绝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我原单位经办人打电话,其仍然拒绝提取。请问现在我怎样才能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能否直接为我办理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单位经办人应该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拒绝办理的,您可通过缴存管理部门督促单位办理。经管理部督促后依然不予办理的,经管理部审批后您可自行办理。贷款购买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5)公积金联名卡卡号;

  (6)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还需单位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填写《住房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均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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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积金三大变化

  第一、公积金提取变化:公积金提取仅转入个人联名卡

  北京拟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还可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若这一拟规定正式实施,则将进一步杜绝公积金骗提风险。

  第二、公积金贷款变化:非京籍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以往的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规定,并没有对“在北京工作且具有公积金账户的非北京籍职工”有过明确要求,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则首次提出了非京籍职工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在北京工作且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京籍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除北京和原籍两地外,在其他地区购房的不予受理。同时指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

  第三、积金存缴变化:56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服务

  市民提取公积金可选择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不用再去管理中心了。为了便利于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现已设有56个银行网点试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支取、查询等服务。

  网点还提供免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服务,除了窗口办理外,现场还有一台柜员机可以自助办理,没有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只要带上身份证,3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好自己的联名卡。

  除了以上变化,最重要的就是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千万不要存有欺诈做法,一旦骗提公积金则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