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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周末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吗?

时间:2019-12-01 07:01 社保

  从2月16日开始,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和社会保险经办大厅,这三个重要部门的服务窗口将取消双休日和午休,不间断为老百姓办业务。

  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既方便市民办业务又能提高窗口部门办事效率,而且对于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也是长脸的举措啊!

  房产、公积金、社保,都是与沈阳人生活最息息相关的。到这些部门办事儿,需要了解什么新政策、有啥注意事项?

  办公积金

  沈阳公积金政策有调整啦,从2016年12月13日开始,沈阳市有公积金的购房者不用等到房证下来,只需要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啦!

  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不用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发票、契证,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过去,按规定,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如果要提取公积金,必须得持《房屋所有权证》。具体规定为,在房产证签发2年之内,持房产证等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而事实上,很多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后,因为各种原因,短期内无法拿到房产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阶段性解决沈阳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提取条件具体为:2015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经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契证(或纳税申报表)作为购房要件申请提取。

  ✔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

  职工符合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三个窗口单位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如下:

  1、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本级大厅的工作时间为9:00-17:30,区级大厅工作时间为8:30-17:00。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的工作时间为8:30-17:00。社会保险市、区经办大厅工作时间为8:30-17:00。午休时间正常办业务。

  2、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周六周日正常办公(法定节假日除外)。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周六周日正常办公(法定节假日除外)。

  与此同时,上述窗口单位对下班时间尚未办结的事项将实行延时服务直到当天办结为止。

  各窗口单位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特色服务。窗口单位延时服务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在近两天陆续公布。

  目前,沈阳市已经有一些窗口单位在双休日办公,例如公安局户籍、出入境等窗口单位,供电、供水、燃气等窗口单位也在休息日开放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