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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二胎政策生育保险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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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二胎政策生育保险报销规定如下: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二胎政策中有一个证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凡取得该证明的就可以生育第二胎。如果你没有工作,但你老公有工作且有生育保险,那么生二胎的医疗费用就可以在你老公单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你老公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肯定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生育保险费的,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就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计算。

  生孩子该如何报销?

  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或支付标准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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