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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温馨提醒: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一、住房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被纳入所在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非住房类提取:

  呼和浩特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二、提取流程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2.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核,

  3.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4.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取条件或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对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商品房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3.预售房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开发商公章 (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用提供预售房许可证)

  4.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住房类

  呼和浩特住房类公积金提取

  非住房类

  呼和浩特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

  其它

  呼和浩特铁路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四、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

  2.职工住房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累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5.有重大疾病或事故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医疗费用或事故处理费用

  全部提取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五、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

  ◆ 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 支取人身份证;

  2、 支取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

  3、 支取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单位预留的财务全套印鉴)

  ◆ 符合以下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 购买商品房

  1、购房合同或产权证;

  2、交款发票(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据发票联)或不动产发票

  注:(1)商住两用住房及公寓式住房不可支取;

  (2)如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未开出交款发票,需出示按揭的借款合同

  二、 购二手房

  1、买卖双方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2、完税凭证(契税)或发票

  三、购买单位团购建房

  1、团购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定向开发协议和单位分房花名册(盖单位公章);

  2、购房交款凭据(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

  3、计委立项

  四、购买回迁房;

  1、回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回迁合同;2、交款凭据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区县级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或颁发的《土地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2、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购买建筑材料及其它施工费用票据

  注:建房时间可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六、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2、区、县级城建或房管部门批准的大修鉴定证明(危房鉴定);

  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它施工费用票

  七、一次性偿还银行按揭购房贷款

  1、借款合同;2、近三个月内的还清单据或结清证明

  注:支取公积金时,借款人本人持中心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制定建行开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八、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还贷证明或贷款结清证明

  九、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利息)

  1、借款人还款存折原件;2、住房公积金还款通知单或还贷证明

  十、职工偿还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支取还款业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偿还贷款金额

  1、借款合同;2、近一年内还款票据(还款存折)

  注:此项业务一年只能办理一次,支取公积金时,借款人本人持中心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指定建行开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十一、用于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的房租

  (一) 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1、《公有住房租凭合同》;2、当年全部租金发票;3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职工家庭户口簿

  (二)租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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