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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买房政策

时间:2019-07-25 17:10 政策法规

  导语:北京、广州、石家庄、郑州,一日之内,四座大城市出台楼市新政,3月17日成了名副其实的限购日。以下是由CN人才网收集整理的2017年北京市买房政策,欢迎阅读。

  新一轮的楼市收紧调控在17日掀起一波浪潮。北京、石家庄、郑州、广州在17日先后发布了对本地楼市的收紧政策。至此,今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核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通知提出,降低住房贷款期限,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相关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比之前“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的政策来看,北京市“认房又认贷”政策再次加强,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规定,也将成为全面降投资型杠杆的新举措。

  同时结合目前北京的信贷政策来看,北京已经是目前全国执行最严格限贷政策的城市之一,此次提高首付比例也将对信贷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加强对于一些旨在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刚需家庭来说,将会为今后的换房带来更为沉重的经济压力。

  但另一方面,非普通住宅二套房首付高达八成,此举是更加明确差异化的信贷政策。毕竟,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只有两种原因,一是改善,二是投资。

  而无房家庭购买住房,相比之下则更需要贷款支持,尤其是在当前房贷额度收紧的大环境下,应该首先保障无法家庭的贷款需求。即贷款优先去支持无房家庭购买住房,然后才是改善型需求,而投资的贷款需求则要必须抑制,这也是防止出现房价暴涨的有力举措。

  2月以来部分银行北京分行暂停放款,北京房屋中介已经跟工商银行(4.69 -0.21%,买入)、中国银行(3.65 -0.82%,买入)、光大银行(4.12 -3.06%,买入)等银行暂停了合作,而背后原因就是因为这些银行无额度可放。而在房贷收紧的前提下,新政做出“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这样的规定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但问题是,新政在实施后难免会对头次购房的刚需用户造成一定的买房压力,动辄几百万的贷款,缩短还贷年限势必会造成还贷负担。

  比如,在基准利率前提下,以贷款200万,等额本息30年还贷为例,每月还款10614.53元,总支付利息1821232.39元,本息合计3821232.39元;而如果换做是25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11575.57元,

  总支付利息1472671.67元,本息合计3472671.67元。从计算结果就可看出,在新政实施后,虽然总支付利息降低了很多,但每月还款将增加961元,这对于一些刚需买房家庭来说,每月多出近千元的支出确实是不小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