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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16-01-14 10:58 通知

  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掉精干力量对全乡涉农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如下是中国人才给大家整理的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根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领导组《关于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工作历时40多天,结合涉农资金的账务审计、走访农户和实地勘查等形式,对全县涉农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活动。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情况

  (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各项补贴均按照农户申请、逐级申报、审后直补的原则,由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一卡通拨付到农户。经我们每项随机对20家农户进行抽查,没有发现截留、抵扣、挪用现象。

  2、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运行比较规范,严格执行个人申报,班级初审、学校公示,教育局审核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3、通过财务审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我们发现有极个别应由政府和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如信访稳控费)。有的村自主性差,乡镇有挤占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二)开展涉农三乱专项治理

  农民建房领域。国土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只按标准收取5元/户的土地证书工本费,农民新建、翻盖自用住房住建局没有超标准收费。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县教育局严格能够落实运纪发[2017]7号《关于在教育工作中建立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滥发教辅资料。学校和教育部门不得选用和推荐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给学生使用。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晋价费字[2011]98号《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包括补办证卡费和小学生课后代管费。代收费包括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春秋游费用、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全县中小学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收支两条线政策,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3、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在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机构代码和年检收费,银行开户及刻制公章属正常收取费用,无其他搭车收费现象。

  4、对农户调查中没有发现有借修通村公路向农民乱摊派集资等问题。

  5、通过对2017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账务核查,发现有的村报刊征订款达到全乡村级转移支付的40-65%,人均达6元,有的超过了8元,超出限额,而且种类繁多,有的村达到了20多种,除党报党刊之外其他刊物所占的比例较。2013年村级报刊征订数量严格按农廉网上公示的村级报刊征订限额严格执行,目前正在实施中。

  (三)检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2013年,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我县严格按照群众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共同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没有超限额、超范围筹资筹劳的行为。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没有强行以资代劳。财政奖补资金由县财政采用国库直接支付,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我县严格按照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定专人,对涉农收费单位、村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社会化服务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公开透明力度,接受监督。

  今年,县减负办和物价局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农廉网上公示外,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也在涉农收费现场公示,并把公示制与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真公示、常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凡是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三、治理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借助阳光农廉网平台,构建农民负担预防和控制的制度体系。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形势总体平稳。

  四、存在问题

  我县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一些社会负担和隐型负担仍然不容忽视,比如,村级报刊征订负担过重、一事一议筹劳筹资难,农民增收难、村级债务沉重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五、今后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减负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书。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委、政府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提拔重用。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乡村或部门主要领导,要取消两年内的晋职、晋级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大涉农收费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除在公示栏和公布墙上进行不定期的公示外,县减负办、物价局进行公示监督和12358价格电话举报,畅通群众上访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利益。

  (四)实行村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通过财务管理2528工程和会计电算化的推行,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力度,增加农村财务透明度。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精神,从根本上制止农村干部的胡支乱花行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农民的利益。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利财(20xx)102号文件精神。我所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镇财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补贴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镇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镇共抽查2个行政村,走访农户20户,抽查情况表明,我镇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发放情况,直补综补资金按照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及公示已全部发放到户,补贴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补贴资金已于2017年3月底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镇兑付直补资金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计621480元,农资综合直补63657.25亩,标准每亩54.3元,补贴金额3456588.67元;后又增加油价补贴每亩13.34元,849187.72元。全镇12931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2、操作规范,手续完善。

  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一卡通》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以及换名,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镇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姓名,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领取不及时。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3、发现有挤占、挪用现象,把挤占、挪用资金追缴并上交农村财政管理局。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