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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新规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针对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较多的情况天津对公积金贷款出了新规,下文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天津公积金贷款新规,欢迎阅读,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针对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较多的情况,为使职工有序申请贷款,按照公开、公正原则,从2016年12月1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网上预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6年12月16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注册(已注册职工不用重新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职工在公布的可以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

  二、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贷款预约服务影响,仍按现行规定、时限办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

  1.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仔细阅读本温馨提示。

  2.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先到贷款银行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体办理情况以贷时审核结果为准。

  3.进行预约操作应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用户,如您尚未注册,请先注册。

  4.预约时间为每天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营业及停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5.贷款预约应由借款人本人实名制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转让预约资格。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

  6. 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全部放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

  2016年12月16日起进行贷款预约的职工,预约号将排在上述贷款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上述贷款全部放款完毕后,按照预约号的顺序,在网站公布首批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之后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

  7.请您在预约后及时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请务必在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累计2次预约申请后未办理贷款的,一年内您将不能再进行贷款预约和申请贷款。

  8.请您在预约时务必留存本人准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短信通知您可以受理贷款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