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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社保新政策

时间:2020-12-29 07:00 社保 二o一九年社保新政策

  2017年郑州社保新政策

  郑州社保新政策:2017年起郑州社保费由地税征收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由一个机构征收,具体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既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但无论由税务机关征收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都必须是一个机构征收;同时三项社会保险费也要集中统一征收,在征收后,实行分帐管理。

  12月5日,收听收看全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暨综合治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郑州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郑州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出席会议。

  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就下一步工作,王跃华要求,一要坚决贯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政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的重要意义,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坚决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要迅速落实。距明年1月1日全面移交不足30天,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社保费征收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加强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协调联动。社会保险费移交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督促和引导人社、地税等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移交任务。

  四要优化服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涉及千家万户根本利益,相关部门要科学筹划,制定应急预案,实现社保费征收平稳、有序过渡。

  五要履职尽责。人社部门和地税机关要承担好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

  【社保缴费指南】社会保险理财如何:

  一、郑州社保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最低:2463.95元

  最高:12319.7元

  缴费比例

  一、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其中单位1.5%、个人0.5%)

  缴费流程

  1、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网下载《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

  2、参保单位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有工资变动的参保职工工资并按要求上传资料

  注:无法完成注册或无法进行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注册。

  3、社保机构审核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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